一、比选项目名称
学校校园文化及活动宣传的设计、制作、安装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述
为满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需要,拟对我校两校区的校园文化及活动设计、制作、安装服务进行比选。
三、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一)服务内容:具体内容以学校各部门(处室)具体需求为准,满足学校在原有校园文化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提炼、整合、规划、设计和建设。要求设计、制作等符合七初教育价值追求,符合学校建设、活动的一贯的艺术审美,更要突出我校园文化的特色亮点。(二)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方案)
1.交货时间及地点(提供承诺函)
交货时间:根据学校两校区各部门工作需求,在学校指定时间送达并安装到位。若有急件,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而定;
2.服务期限:
原则上服务期限为三年,每年经学校考核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3.付款方式:
每次根据两校区各部门实际完成情况,对已合格完成交货的制作款进行支付;
4.各类交付物品(成品)单价已包含喷绘、铁艺造型、PVC造型、展板、压克力标牌、铝板、不锈钢标牌、写真、印刷品、打样等校园文化费用在内;
5、中选人须具备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能力;
6.当采购人有项目需求时,可以提供7*24小时服务。
7.如采购人制作物品(成品)需要邮寄的,中选人需配合采购人及时将制作物品送至指定地点完成邮寄或快递工作。
8.具备很强的校园文化版面设计、制作、运输、应急保障、质量保障能力。
9.中标人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所有项目的内容都要予以保密。
10.制作物品(成品)应符合行业质量标准。
四、本次采购报价参见附表:《常规美工制作价额表》
单价应包含:喷绘、铁艺造型、PVC造型、展板、压克力标牌、铝板、不锈钢标牌、写真、印刷品、打样等校园文化产品费用、税费、运输、安装等在内的费用。
五、项目比选的相关要求
1.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近三年至少合作过5所学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以上的学校;(提供合同复印件)
2.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6)服务过程中,如中选人将采购人项目转让(转包)或变相转包给他人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8)中选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工作,不得将采购人项目转让(转包)或变相转包给他人。
六、投标书注意事项:
1.投标书需密封提交。
2.以上内容中的复印件、列表等内容需要加盖公章。
七、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需于2021年12月30日9:00前向学校提交投标书。
八、投标书递交地点:
投标书递交地点:成都高新区天环街199号
咨询电话:028-69283747 张老师
成都七中初中学校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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